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从下学期起,教学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
1.教学态度,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投入程度、教改的主动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及遵守有关教学纪律等内容;
2.教学内容,包括讲课的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能否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引入现代教育方式、方法等内容;
3.教学方法,包括因材施教,启发学生思维,讲课的深度、广度及条理性、逻辑性等内容;
4.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对课程的兴趣和满意程度等内容。
5.课堂教学是否与课表相符。
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上课出勤率、完成作业的认真程度、对课程的兴趣等内容。
二、步骤和方法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干部和教师深入到教学第一线,采取随堂听课,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教学科,作为教务处《教学简报》内容。
教务处采取抽查的形式,每周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室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