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科研
建筑环境艺术系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教学监控体系)的组织和制度

 

建筑环境艺术系的教学组织、指挥工作必须坚持学院的办学定位、贯彻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符合学院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要求。

 

系主任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制定全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方针、确定全系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检查考核全系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全系教育教学工作重大问题的论证、决策,对全系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

 

主管教学副主任按照全系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负责教学组织、指挥工作的具体领导;协助系主任完成全系教学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和全系教学工作重大问题的论证、决策,对全系教师的教学工作实施检查、指导与考核评价。

 


我系实施系学术委员会、教研室二级监控体系。


1)系学术委员会实施一级监控

学术委员会:行使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主要监控建筑环境艺术系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指导各教研室抓好教学基本建设。


2)各教研室为二级监控

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学组织、指挥工具,以及教研室发展方向的制定,并具体实施。

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及效果,教学事故的处理情况

质量监控的内容包括:教学评估计划、教学自评、对学生能力、基本素质的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就业率、学生层次、课程合格率、校内外各类竞赛状况、毕业生工作状况、用人单位评价等。通过职能部门包括校领导听课、领导及教师同行相互听课、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质量测评跟踪等手段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

为了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查处有章可循,系上根据教务处对教学(管理)违规和教学(管理)事故作出的相应界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
            

 

质量改进的途径、方法及效果

 

为有效的提高改进教学质量,建筑环境艺术系除定期进行教学检查(新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外,还不定期进行教学抽查。并制定一系列质量监控制度:


1)听课制:系主任、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等领导进入教室听课,以及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2)汇看制:每门课程结课后,系学术委员会组织教师对课程作业进行集体汇看。


3)专项检查:即实施以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工学结合为核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专项检查以及授课计划检查、教案检查、教研活动检查等。

 

4)质量跟踪。由系总支及辅导员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系领导或学术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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